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加強我省文物保護利用,嚴格落實保護責任,強化安防措施,嚴打文物盜竊盜掘犯罪,筑牢田野文物安全防線,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和來陜視察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夯實各級政府履行田野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強化公安機關打擊文物犯罪和文物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完善田野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和長效機制,實現田野文物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提升田野文物安全防護質量水平,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打防結合、群防群治”的田野文物安全綜合監管格局。
二、工作目標
(一)通過加強人防、物防、技防等綜合措施建設,織密織牢全省文物保護安全網,有效遏制田野文物盜竊、盜掘等案件,建立“打、防、管、控、建”相結合的文物安全綜合治理體系。
(二)以重要古墓葬、古塔(地宮)等田野文物為重點,分年度推進田野文物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加快建成省、市、縣三級文物安全監管平臺,與“雪亮工程”等平臺進行對接及信息共享,建立田野文物安防實時監控體系。
(三)堅持政府主導,多元投入,調動和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田野文物保護利用,通過購買社會服務、引進專業安保機構等方式,加強對田野文物的保護,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田野文物保護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打擊防范力度。公安機關要切實提升精準掌握、主動發現、有效打擊防范文物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要將田野文物保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防控體系,列為重點工作任務,延伸到基層派出所和警務站,將田野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納入公安派出所網格化管理和巡查范圍。在古墓葬比較集中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單位較為密集的區域以及重要考古工地設立專職警務室。推廣公安干警與文物管護人員共用辦公場所,固定專人,實行不定期、高頻率、網格化的武裝巡邏,強化防控力度,專業精準打擊文物犯罪。公安機關派出所要加強對重點區域、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標的巡邏防控,結合“一標三實”基礎信息采集,加強入戶調查走訪,摸排核查可疑人員,檢查、指導轄區內文物保護單位文物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管護機構。各級政府要依法在田野文物保護單位設置專門保護機構,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對暫時沒有條件設立專門機構管理的,要全部建立群眾文物保護組織,設置群眾文物保護員,明確文保員的巡查管護對象以及權利責任,將田野文物巡查工作落到實處。市縣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中,承擔文物行政執法職責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應明確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三)加快安防建設。加快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提升技防能力和監管水平,積極將文物安全防范系統與公安視頻監控等安防系統聯網,實現信息資源共享。2020年,選擇古墓葬、古塔(地宮)等不同類型的田野文物作為試點,針對安全風險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做法。2021年至2024年,推廣試點成功經驗,逐步建成覆蓋全省帝王陵和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中的重點古墓葬、古塔(地宮)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
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采用地下生物探測、地波微震動探測、微波安防雷達探測、泄漏電纜、紅外熱成像、野外定位追蹤、太陽能無線視頻監控、微卡口以及無人機視頻巡查等成熟的各種安防監控技術和裝備,加快建設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統(全省重點田野文物安防系統建設推進計劃表見附件)。
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統項目建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統一由各市級文物管理部門向省文物局報送年度建設計劃,經批準立項后,由項目單位編制設計方案。設計方案報經省文物局組織評審通過后實施??h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的項目建設,統一由各縣報市級文物管理部門批準立項和方案評審后實施。
(四)提升監管能力。加快推動智能化、信息化等技術手段在田野文物安全領域的運用。建設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文物安全監管平臺,實現從文物保護單位到縣、市、省的四級文物安全監控管理體系,形成自上而下的逐級監管系統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系統。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三級以上博物館等文博單位基礎信息納入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提升緊急快速處置各種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的效能。依托“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不斷完善文物違法犯罪人員、涉嫌文物違法犯罪高危人員的信息庫,強化對古玩市場、文物商店、考古勘探等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為智能應用提供數據支撐。市(區)文物行政管理部門要向社會公示轄區田野文物保護單位安全管理機構、管護責任人,明確崗位責任、細化責任到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嚴格履行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把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扎實推進。要強化政府主導,文物、公安、發展改革、民族宗教、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海關配合的聯防、聯建、聯巡、聯治、聯動的田野文物安全協同工作機制。
(二)加大經費保障。各地要根據田野文物安全工作實際,將文物安全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市、縣政府要加大田野文物安全經費財政投入力度,保障文物安全工作需要。積極引導和鼓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采取共同開發利用、共同投資保護、共同分享成果等方式,為順利完成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三)強化督查指導。對田野文物安全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要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限期整改,督促落實,對履行保護職責不到位而造成田野文物盜竊盜掘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建立重點文物案件線索發現和舉報獎勵制度。
(四)加強宣傳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利用各種平臺,廣泛宣傳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提高全民文物保護意識,引導群眾關心支持、積極參與文物保護工作,營造全社會保護文物愛護文物的良好氛圍。公安機關會同文物部門,經常性展示打擊文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戰果,以案釋法,震懾文物違法犯罪。(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